技术支撑系统是科技创新活动所必需的实验条件稳定运行的基本保障,是科技创新的基础和平台,决定着创新的质量和效率。因此,为进一步提高我所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仪器管理能力,保障仪器设备高效、稳定运行,不断提高支撑团队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热心为科研、社会服务的意识,现根据中科院和研究所的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公共技术服务中心技术人员。
二、考核办法
考核以研究所职工年度考核为主。每年年底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的所有人员均需参加研究所组织的年终工作考核,就本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总结。
三、具体考核内容
主要从德、勤、绩三方面进行总结:
1)思想品德、测试态度、服务质量。
2)工作时间、工作态度、参与中心其它事务(如试剂购买、档案管理、中心宣传、安全管理等)。
3)负责管理仪器设备的种类和数量。
4)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共享率。
5)所完成的分析测试任务的数量(样品数或机时)。
6)所负责每台仪器的总体收支情况。
7)负责管理的仪器运行及维修情况。
8)参加培训及进修活动、开办技术讲座和人员培训活动。
另外,积极鼓励技术支撑人员在以下方面进行探索,取得成绩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其适当加分:
1)仪器设备的新方法、新技术的探索和功能开发。
2)主持、协助承担或参与各类研究课题,并发挥积极作用。
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可评为优秀,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考评直接定为不合格:
1) 所管仪器存在责任事故(如无故损坏仪器、无故未能及时修复故障仪器而影响测试工作等)。
2) 接到样品后,无故拖延,不及时完成测试任务。